海口天后宫
海口天后宫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海口天后宫位于中山路87号的海口天后宫(也称天后庙、妈祖庙)始建于元代,距今有700多年历史。解放后,海口市财政部门将天后宫当公产接收,后转归海口市房产局管理。海口市房产局将其当做直管公房,长期租赁给海口市商贸局所属的海口市特需商品供应总公司的中山华侨商场使用。2000年6月,海口市政府批准公布天后宫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5月,海南省政府批准公布天后宫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明正德《琼台志》记载,最晚在元代,在琼山(今属海口)、万州(今万宁)、崖州(今三亚)和感恩(今东方)等地,就已经出现了“天妃庙”。不过,万宁、三亚和东方的“天妃庙”已无遗迹,唯有海口的尚存,遗址就在海口老街中山路和白沙门上村,庙名现叫“天后宫”。日本人小叶田淳的《海南岛史》也提到:“海南岛最初的天后庙,是元朝时代建在白沙津和海口的。”海口中山路的“天后宫”,最后一次重修是在清咸丰十年(1860年),2000年6月15日,海口市政府将其遗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久被列为省级文保单位。同年11月,海口市商贸企业改制时,将“天后宫”当作直管公房抵扣职工安置费,作价卖给原中山华侨商场职工,“天后宫”曾一度成了私人店铺的仓库。现存的天后宫主体部分,依然可见当年建筑的恢宏气势。建筑专家对它的建筑风格赞叹不已,认为那是典型的中国传统抬梁式结构,做工精细,雕工精美,亦可见妈祖文化在海南的源远流长。景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87号
乘车线路:在海口市内乘3、5、6、14、17、20、21、30、37、旅游1线、3线公交车前往